陽宅集成卷三之三
遇退殺以無嫌,逢生旺而益利;非獨運與局可以參觀,抑且年與運猶須並論。
此段極贊四、一、二星到方與到間之妙。而又提出看法,局、運、年俱當並重。
運有雙峰分大小,歲交加會辨三元。
如元一白管運六十年,此大運也。前甲子甲戌二十年,小運亦是一白,而大小有分,各元皆可類推。每歲交接加會,要辨明上中下三元之星各有不同。如同一甲子,上元在坎,中元在巽,下元在兌之類。
但住宅以局方為主,層間以圖運為君。嘗考坤局兌流,左輔運臨而科名獨盛。艮山庚水,巨門運至而甲第流芳。下元癸卯,坎局之中宮發科。歲在甲寅,兌上之六門入泮。
住宅由局方上論九星,是以局方為主也。層與間之得運、失運,以《河圖》五子運為君。
坤局二黑入中宮,兌上是四綠方。左輔,八白也。交八白運,兌上飛到一白,是「四一同宮」,故發科名獨盛。
艮山,八白入中宮,兌上是一白方。巨門,二黑也。交二黑運,兌上飛到四綠,亦「四一同宮」,故發甲第。
下元癸卯年,四綠入中宮,坎局本係一白入中,是年四綠到中,卻是「四一同宮」,故發科。
兌宅本係七赤入中宮,六白飛到巽,是巽為六門也。下元壬寅年,年白五黃入中宮,四綠飛到巽,故曰:「兌上之六門入泮。」此言四綠與六白同到,是「文曲」、「武曲」會合亦妙,但只入泮,未必發科也。
故白衣求官,秀士請舉,推之各有其法;而下僚求陞,廢官思起,作之亦異其方。
此以上,總申明前「四一同宮」意。
求官重一白官星,求名重四綠文昌,其法其方,各各不同。
即如乙未歲二月,表伯王華亭,命余看都中住宅。余曰:「此宅形勢嚴峻,六事得元合命,貴宅無疑。但云大拜,則未敢必。」張堰鎮祖塋,脉長氣旺,開障展佈,曲折起伏,入首低田,界清一線真脉,緊秀異常,貴案前列,秀水拱照,消納得法。
又南陸鎮西封翁侍御公坟,龍身曲折活動,嫩枝緊秀,木星作案,前水發源浙西,有數里之遠,對面洋朝,無數龍虎砂頭,隻隻回揖,是地余伯祖陽基在此,已發司寇,今坟在基側,亦正得穴,此二坟者,當必出鼎甲而作宰相也。
更妙者,竹竿匯住宅,坐兌向震,前近河,是兌局、兌宅也。西門內暨採花涇,兩水會合艮位,流過宅前而去;艮係兌局、兌宅一白方,是水為官星吉水,主在上元運內,官至極品。後龍氣旺,隔河城如筆架,砂合幞頭,遇流年一白、四綠、九紫諸吉星,或到局、到山、到向、到艮,即大拜矣。後至戊戌年,九月大拜。查戊戌流年,三碧入中,一白到向;九月,月白四綠到向,九紫到艮,應驗確然不爽。
第以殺旺,須求生旺,或山堆大塔,龍極旺宮加意。
如殺位強盛,當於龍、局、宅,生旺之方堆高;生方高,則洩殺氣;旺位高,則助主山,但言龍省文也。
而制殺不如化殺,或鐘樓、鼓閣,局山生旺施工。
此二節,總提下文各煞,必須制化意。
如坎山局以土為煞、金為生、水為旺。遇土煞,當於金水二方,或起金水二星形體之樓閣,或用宅主金水之年命,或用金水年月日時,則土來生金,所謂「貪生忘尅」也;兩水比和,所謂身強自不畏尅也。雖未嘗與殺相敵,殺自不能為害,故謂之化。
若夫七赤為先天火數,九紫為後天火星;旺宮單遇,動始為殃;殺處重逢,靜亦肆虐。
先天之數,水一、火二、水六、火七,故七赤為先天之火數也。九紫隸於離位,離為火位,故九紫為後天火宮,二星俱主發火。
如七赤、九紫在局山上旺宮,只到一位,動作火發,不動無妨。
如七赤、九紫在局山上殺方,而又二星同到,即不動作,亦主火發。
或為廉貞疊加,如都天加臨;至分動靜,患火惟均。
廉貞,五黃也。都天十二、戊己,最凶。紅羅、紅舌,主火。如七赤、九紫上,五黃又到,都天又臨,眾殺堆疊,是為群醜會集,無論動與不動,俱有火灾。
是故亥壬之方水路,宜通不宜閉;通而閉之,登時作祟。右弼之池井,可鑿不可填;鑿者填之,隨手生嗔。
亥壬二宮俱屬水,水可制火,故不可閉,閉則火無水制矣。
右弼,九紫方也。火方有池井,水可制火,故不可填。
廟宇刷紅,在一白殺方,尚主瘟火。樓台聳閣,當七赤旺地,豈免炎灾。
廟宇刷紅,紅屬火,在一白方,似一白水可能制火矣;而豈知一白是局山上殺地,殺地見火,水不能制瘟,火且不能免。
七赤火在於旺地,已主發火;而且於七赤上高造樓閣,火灾萬不能免。
建鐘樓於殺地,不特亢旱常遭;造高塔於火宮,須知生旺難拘。但逢二星同到,必然萬室咸燼。
局山之殺地,已是凶方,又建鐘樓,鐘嗚則催動殺星,不但火災,更犯訟病。
九紫、七赤方位是火宮,雖是局山生旺之地,但高聳則火星強盛,況塔形尖利,又是火形,生旺亦何足恃。
若九紫、七赤二星會於一處,火災之慘,遍地皆紅。
巽方庚子造高樓,坎兌二局盡燬,坤局之界無侵。
此指中元庚子而言也。中元庚子,四綠入中宮。兌字疑是艮字。七赤飛艮,九紫飛坎,一白飛坤,巽上本是九紫火星方位,動其火星,則艮之七赤,是先天火數;坎之九紫,是後天火宮;流年飛到之星,最為利害,故艮坎被火。坤上流年,一白飛到,一白水星能制火,故無侵;此就坎離定位,分八方方隅。
巳上丙午興傑閣,巽中離兌皆燒;艮看遠方始免,爰知明証,可以避禍。
此以上,總申明前「九七穿途」句。
此亦指中元丙午而言也。中元丙午年,七赤入中宮,故中宮被火。九紫到兌,故兌亦被火。二黑到離,二黑亦先天火數,故離亦被火。巽本係九紫火宮,於此造閣,所謂動始為殃也,艮上得流年一白飛到,可制火星,故遠則可免,亦就坎離定位分方隅。
五黃正殺,不拘臨方到間,常損人口。二黑病符,無論小運流年,多生疾病。五主孕婦受灾,黃遇黑時出寡婦。二主宅母多痗(ㄇㄟˋ)。黑逢黃,至出鰥夫。
五黃屬中央之土,為「正關殺」,故最凶。二黑隸坤宮,為「病符星」,故主病。
五黃屬土為陽,二黑屬土為陰,土主肚腹,故孕婦應灾。黃上加黑,是陰壓陽也,故出寡。二黑隸坤,坤為老母,故應宅母。黑上加黃,是陽壓陰也,故出鰥。
運如已退,廉貞逢處眚非一,總是避之為良;運若未交,巨門交會病方深,必然遷之始吉。
廉貞,五黃也。已失生旺之運,一遇五黃,災難畢至,惟避為良。巨門,二黑也。未交生旺之運,二黑交會,病不免,惟遷始吉。
此以上總申明前「二五交加」句。
夫蚩尤碧色,好勇鬪狠之神。破軍赤名,肅殺劍鋒之象。是以交劍殺興多劫掠,鬪牛殺起惹官刑。赤逢三到生財,豈識財多被盜;三遇七臨生病,那知病愈遭官。
三碧為蚩尤,喜於爭鬪。七赤為破軍,主於肅殺。
七赤遇六白,金見金為「交劍殺」。三碧遇坤艮,木尅土,為「鬪牛殺」。
三碧木來被七赤金尅,我尅為財,但七赤是賊星,故主被盜。
三碧木遇七赤金來尅,尅我則病。三碧喜戰鬪,故又遭官。
運至何慮穿心,然而殺星遇旺,終遭劫賊。身強不畏反吟,但因助神一去,遂罹官灾。
三碧、七赤對沖,為「穿心殺」。遇旺者,如三碧值木運,七赤值金運,殺遇旺,正是得令之時,劫賊在所難免。反吟與上「穿心殺」同,即對宮相遇是也。若三又見三,七又見七,為伏吟,助神相助局宅之神也。助神去,則身弱而殺旺,官灾必不能脫。
此以上,總申明前三七疊臨句。
要知患刑弭盜,何須局外搜求;欲識愈病延年,全在星中討論。
此段總提吉凶,總在局星上見。
更言武曲青龍,喜逢左輔善曜;六八主武科發跡,不亦韜略榮身。八六主文事參軍,更宜異途擢用;旺生一遇為亨,死退雙臨亦利。
武曲,六白也。左輔,八白也。俱是吉宿,六白遇八白主發武,八白遇六白主發文。
如在局上,為旺、為生,或六、或八一位到已吉。如在局上為死、為退,則六八同臨亦利。
九紫雖司喜氣,然六會九,而長房血症,七九之會尤凶。四綠固號文昌,然八會四,而小口殞生,三八之逢更惡。
六白金遇九紫火尅,故主血症。六白屬乾,乾為老父,故應長男。
七赤金遇九紫火尅,理應少女受灾。六白是吉星,逢尅已凶,七赤是破軍惡曜,故尤凶。
八白土遇四綠木尅。八白艮,為少男,故應小口。
八白土遇三碧木來尅,亦主小口不利。四綠是吉星,逢尅已凶,三碧是祿存惡曜,故更惡。
八逢紫曜,須知婚喜重來;六遇輔星,可以專榮不次。如遇會合之道,盡同一四之中。
紫曜,九紫也。八白已是吉星,遇九紫火來生土,九紫又是喜曜,故主婚喜重重。
輔星,八白也。六白已是吉宿,遇八白土來生金,八白又是善曜,故主不次之擢。
會合,私期密約也。一白屬水,四綠是文曲六殺水星,二水同宮,泛溢流蕩,故主淫。
欲求嗣續,惟取生神加紫白;至論帑藏,猶宜旺氣在飛星。
紫白,皆吉曜也,生主發丁。如九紫火來生土,一白水來生木,六白金來生水,八白土來生金,為生神加紫白,故發丁。
飛來旺星,皆是紫白吉曜。旺星來,主發財帛。
二黑飛乾,逢八白而財源大進,遇九紫而螽斯蟄蟄。三碧臨庚,逢一白丁口頻添;交二黑,青蚨闐闐(ㄊㄧㄢˊ)。先旺丁,後旺財,於中可見;先旺財,後旺丁,於理易詳。
此以上申明前恩、刑、弭、盜四句。
坎宅二黑飛到乾方,二黑屬土,遇流年八白土亦到,乾上見土為旺,八白又是吉曜,故主發財。此句應上旺氣,在飛星句。
二黑土遇九紫火來生,九紫是吉曜,故主發丁。此句應上生神加紫白句。
坎宅三碧飛到兌方,三碧屬木,遇流年一白,水亦到兌上,水生木為生,一白吉曜,故主發丁。此句亦應上生神加紫白句。
三碧木去尅二黑土,我尅為財,故交二黑運,主發財。此句亦應上旺氣在飛星句。
如生星先到,旺星後到,則先發丁而後旺財;如旺星先到,生星後到,則先旺財而後發丁。
木間逢一白為生,八白同臨而添丁不育。火層遇白運遭財,戌亥年來官灾不免。故遇殺未可言殺,須求化殺生權;逢生未可言生,猶懼恩星受制。
一白水生木間,一白為子星,主生子。又遇八白土來尅一白水,則子星被尅,故發丁不寔。
木運能生火層,故發財;但火墓於戌,絕於亥,故交戌亥之年,必主官災。
如遇水為煞,則用木以洩之,用土以尅之,此所謂「化殺生權」也;餘類推。
如水為恩星,或遇土尅之、木洩之、火退之,此所謂「恩星受制」也;餘類推。
即如癸亥歲春,余在嘉善縣東,有一汪姓,號克章,新安籍,稅屋而貿易者。其屋坐南向北,是離宅也。二層只二間,前作店面,後住家屬,其店門,有一程姓堪輿囑其開在艮方。曰:「此生門也,此發財獲吉。」延余往看,余曰:「此屋係離宅,宅主係坎命,若論八宅及年命,東北及西北皆不宜開門。程姓友謂東北為生門,彼熟知九宮之法者。蓋離宅九紫入中宮,三碧飛到艮,木生離火,故謂生門。乾方飛到一白星,水尅火為殺星,謂不宜開門然矣。獨不知離宅屬火,二層又是火,房裝二間又是火;開艮上三碧門,木又來生火,火太旺盛,難免火病之災。乾上一白水門,雖是離宅殺方,火太盛,得水以制之,則火氣可遏。況尅則生財,宜閉艮門,而開乾門為妥。主人因畏殺喜生,而從程氏開艮門,未及半載,家中一子一女,忽生吐血、痰火之症。至冬余往嘉興,適於府前遇汪,因述開門患病事,復邀覆看,余與擇日開一白門,開後家中漸次安妥,汪特來松致謝,此非書上言遇殺未可言殺之明驗與。
但方曜宜配局配山,更配層星乃善;間星必合山合層,尤合方位生光。
方曜,八方之星曜。八方飛到之星,要與局山層上配合,俱得生旺為善。
間星,各間之星也。各間輪到之星,要與山層方上配合,俱得生旺為妙。
蓋在方論方,原有星宮,生尅之辨。復配以山之生死,局之旺衰,層之退殺何如?而方曜之得失始見。
就本方之星論生尅,如本方係坎宮,遇六白、七赤星到,金來生坎宮為生;遇二黑、八白星到,土來尅坎宮為尅,八方皆然。或生、或尅,必須辨之。
更以方星與山、局、層較論,生旺則得,尅洩則失矣。
就間論間,固有《河圖》配合之殊。再合以層之恩難,山之父子,局之財官奚若,而間星之制化聿綠彰。
就本間之星論生尅,以《河圖》之數與之配合。如一間水,二間火之數,水間遇金水星吉,水間遇土木星則凶。
更以層、山、局與間星較論,生我者為恩,尅我者為難,生我為父,我生為子,我尅為財,尅我為官,如遇尅、殺、退、洩,則用制化之法。
蓋論方者,以局山層同到;觀其得運失運,而吉凶懸絕。
得運、失運,合《河》、《洛》二運言。如方與局、山、層所到之星,與《河》、《洛》二運得失何如?得運則吉,失運則凶,其中大相懸絕。
論間者,以運年星疊至;徵其得氣失氣,而休咎分途。
如此間之屋,看值《河》、《洛》何運中?年星又值何星?其星遇生旺運中則得氣,在尅洩運中則失氣;得氣主休,失氣主咎,兩途分判,各不相同。
如八卦乾位屬金,九星則二黑為土,此號星宮之善。入三層則木來尅土而財少,入兌局則星列生宮而人興。更逢九紫入木土之元,斯為得運,而財丁並茂,兼主科名。
《河圖》八卦方位,乾隸西北,屬金。《洛書》二黑屬土,二黑星到乾宮,則土來生金,故善。
乾金固喜二黑來生矣。若乾宅屋造三層,三層屬木,二黑飛到,卻被木尅,土既受尅,不能生金,故財少。兌局屬金,二黑飛入,則土來生金,生主發丁,故人興。
九紫屬火,元運值木,木生火,是運生星,元運值土,火生土,是星生運。星運相生,所以丁財發貴。
如《河圖》四間屬金,《洛書》四綠屬木,此固《圖》尅《書》之局,入兌方,則文昌破體而出孤。入坤局,則土重埋金而出寡。若以一層入坎震之鄉,始為得氣,而科甲傳名,亦增丁口。
此以上總論層間星吉凶。
《河圖》水一、火二、木三、金四,第四間屬金。《洛書》一白、二黑、三碧、四綠,第四間屬木,是《河圖》之金,尅《洛書》之木也。
四間《河圖》之金,已尅《洛書》之木矣。又在兌方,兌屬金,金又尅木,四綠為文昌,被尅則體破。四綠隸巽,巽為稺木,受兌尅,兌屬女,女強則尅夫,而稺木受災矣,故出孤。
四間金屋在坤局,坤屬土,士重埋金,主勢強矣。坤為老母,勢強尅夫,故出寡。
一層屬水,若在坎方,則水見水為旺;在震方,則水層生木方為生。層方互為生旺,始為得氣,發丁發貴,理所必然。
局為體,山為用,山為體,運為用,體用一元,天地動靜。
先看局,就局上分別山之吉凶,是局為體,山為用也。
先看山,由山上分別運之與山生、旺、退、洩何如?是山為體,運為用也。
體主靜,用主動,局山能合生旺,則體用合一矣。得天動、地靜之道也。
山為君,層為臣;層為君,間為臣。君臣合德,鬼神咸驚。
君,主也。臣,輔也。先以坐山為主,某山應配幾層,是層從山而定者也。則山為君,層為臣。
先以層為主,幾層應配幾間,是間從層而定者也。則層為君,間為臣矣。
君臣合德者,山與層相生相旺而不尅洩,層與間相生相旺而不尅洩,是君臣合德矣。鬼神亦皆見之而驚異。
局雖交運,而關八方之六事,亦懼戊己廉貞疊加;山雖逢元,而死退方之惡殺,猶懼巡羅天罡加臨。
局雖交生旺元運,而局上八方有六事,如流年戊己、廉貞凶星重疊而臨,亦所懼也。
戊己每年用五虎遁,遁至戊己二方,為戊已殺。如甲己之年,丙作首。甲子年,寅上丙寅,卯上丁卯,辰上戊辰,是戊殺,巳上己巳,是己殺。廉貞,五黃也。
山雖交生旺元運,而山之死退方,有巡羅、天罡惡煞加臨,亦最懼也。
巡羅,每年太歲為建,對宮為破,破為河魁,巡山羅睺是也。天罡,是奇門內之惡星,其法每年從辰上起子逆行,遇太歲泊宮即是。
蓋吉凶原由星判,而隆替乃由運分。局運興屋運敗,可從局論;山運敗局運興,可從局論。
此以上,總論局山宜並重。
星之吉者主吉,星之凶者主凶。星果吉矣,而又得生旺元運,則吉愈隆;星雖吉矣,而得死退之元運,則雖吉不替。
如局得元運而興,屋失元運而敗,則從局而舍屋;山失元運而敗,局得元運而興,則從局而舍山。
發明星運之用,啟迪後起之賢。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此段總收通篇大旨,而示叮嚀告誡之意。
《餐霞道人》曰:此篇於《陽宅精蘊》,闡發殆盡,應驗如神,但無刻本;間有抄錄者,字句恆多舛錯,并失傳姓氏,或云《目講師》所作,或云《王思山》所傳,篇中頗多奧旨,亦從無註解,其為以訛傳訛,不知歷幾年所矣。余閱其通首文理精密,詞句雅潤,固是文人筆墨,非同術家語言。因於風雨暇時,展卷披閱,細心體認,遂搦管劃清界限,逐句詮釋,庶作者之意,曉然大白,而讀者亦不至有誤認錯用之弊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