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緯稽覽圖卷上

易緯稽覽圖卷上

易稽覽圖卷上、漢鄭康成注

推天元甲子之術

置天元已來年數,以六十去之,不滿六十者,以甲子始數算盡之,上所得之日,即生歲之卦,諸變皆如卦。十所年歲月朔日辰直子日者,即主今月之卦。今日辰直五子之日,即是今日之卦也。諸改變異,並與歲同占。至歲之卦,當隨太歲而移之,行一子,終則反始,無有窮也。 (年至今隨已亥三十六年矣。)

推易天地人之元術

先置天元,太初癸巳元年。一百九十萬八千八百五十三歲,乃始太初元年已來載數,至所求年歲上以六十除之,不滿六十者,以從甲子所數,算盡者之上,即今歲用事。
(已上寫出一紙,本經《易緯》無之,此於《三備》上錄出,以廣本耳。其所寫《三備》,並從前立卦者皆不寫,以緣此本有,更不能再出,故此本兩存耳。從後即是《易緯》本經,非《三備》所有也。

易天地人道元,至宋元嘉元年一百九十萬六千三百八十算外,從元年至今大唐上元二年乙亥又積三百三八十年。
(按以上推衍天元歲數,乃後世術士所加,非《易緯》本經。據馮椅引《中興館閣書目》有李淳風《續注易緯》其一推天元甲子之術,其二推易天地人之元術與此相合。疑即出淳風續注本也。原本此文與「甲子卦起中孚」句相連屬,乃傳寫淆混。黃震《日抄》謂此書言至今大唐上元二年乙亥卦起中孚,亦誤連正文讀。蓋南宋寫本已然,今退二字書之,以別于正文。)

甲子卦氣起中孚。
(卦氣,陽氣也。中孚,卦名也。中者和也,孚者信也。經言「中孚,豚魚吉。」庶人養也。舉庶人言之,其所養微也。言微陽生於坎,而為雷聲,尚未聞於人,而知於律歷俞助作也。若言天子出耕,諸侯當而耕也。故以言之。按《後漢書.郎顗傳》注引此文作「卦氣起中孚。」原本脫「氣」字,今補入。又注文自「雷聲尚未聞於人」以下。文義與上不合,似非本注。據《郎顗傳》注所引「甲子卦氣起中孚,六日八十分之七」二語本連屬成文。而此本後文「陰還雨,陰威色」注內「陽生於坎氣尚微」云云,皆言卦氣起中孚之義,與此注所養微云云,詞義符合。當為此注原文無疑。其下即與六日八十分之七句相接,「太陽一二」云云,恐亦非本經次弟。蓋舊時傳寫錯互,遂併正文而亂之。今既無別本可證,未敢釐定,姑仍舊文而附識所疑于此。)

太陽一二。以上自雷,雷聲。
(太陽謂一月大壯。一二者陽爻在上,雷聲盛聞於人,得自雷。其卦中是消息,臣強君弱,雷從解起。按此文「自雷雷聲」。義不可通。而《郎顗傳》引孔子曰:「雷之始發,大壯始,君弱臣強,從解起。」與此注相合,疑正文亦有脫誤。)

當雷不雷,太陽弱。
(春分之後,當雷不雷,君弱於道德也。按此文亦《郎顗傳》所引。)

不當雷而雷,太陽弱。
(秋分之後,不當雷而雷,此君弱干度,誅罰不行,邪臣跋扈於下,陽氣放洩。則雷冬行亂,冬傷陽也。)

不少陽為雷,上侵之比也。
(離卦九三用事而雷,臣欲侵其君之否也。按正文「不」字疑衍文。)

先白乃當雷,
(至秋分,日色先白,則知秋分後必當雷。不雷者刺其君。春分之後雷,秋分之後不當雷,若反雷必逆也。)

降陰下迎,陰起合和而陽氣用,上薄之則為雷。
(陽氣,風也。)

雷有聲,名曰雷;有光,名曰電。
(按此句舊本混入注文,今訂正。)

迎陰獨起,陽上薄之,其電炎炎也,漫漫也,其電淳淳也。
(此君臣不和之象也。)

陰陽和合,其電耀耀也,其光長而雷殷殷也。
(此君臣道和,謂三氣合也。三氣者,降氣下迎,陰氣起,風氣上薄之,和合電為之雷空虛,有賢人之當其實者也。故曰殷殷也。按孫《古微書》引此文作為電輝輝也,未詳所據。)

非太平而雜卦,以其度效一辰則可矣。
(雜卦九三、上六決溫,九三、上九微溫,六三、上九決寒,六三、上六微寒。日七分中一辰效則可也。按「九三」「上六」舊本作九三上九,九三上九舊本作六三上九,今據後注文改。)

唯消息及四時卦,當盡其日。
(寒溫之氣,消息盡六日七分,四時七十三分也。)

太平之時,太陰用事,
(謂從否至臨也。)

而少陽卦當效時至,則於效分上一時。
(雜卦用事,至於三爻三初,九三、上六決溫,九三、上九微溫,臨分上辰也。按注三爻下「三初」二字疑衍文。)

非太平,以其卦分效則可。
(以其六日七分,一分效則可矣。)

未可責時,致立效也,太陽用事,
(謂從泰至遯。)

少陰卦爻亦如之。
(雜卦用事,效六三、上九決寒,六三、上六微寒,亦如效少陽也。)

凡形體不相應,
(形謂白濁清靜可得而見,故言形體者,以身體寒濁也,不相應者,溫不清靜,寒白濁也。)

皆有其事而不成也。其在位者,有德而不行也。
(德者帝王之道,其在位者廢而不行,故不相應之道也。)

有貌無實,
(白濁清靜效,寒溫不效,此佞人之類也。)

有實無貌,
(寒溫效,白濁清靜不效,此賢者之類,屈道仕也。)

故言從其類也。上為貌也,寒溫為實,
(白濁清靜其上貌寒溫者,是為實。)

溫為尊,寒為卑。
(溫喻君,寒喻臣,君當施生,臣當奉命,尊卑等也。)

故尊見卑益自尊,卑見尊益自卑,則寒溫決絕矣。
(九三應上六,六三應上九,則寒溫決絕可知。)

兩尊兩卑,無所別。
(君臣道卑,不能相使。)

則寒溫微不絕決。
(六三應上六,寒不絕決,難別知也。按注「六三」原本作「九三」今據後注文改。)

陰陽升,所謂應者,地上有陰,而天上有陽曰應。
(六三應上九,寒相應,寒溫白濁。)

俱陰曰罔。
(六三應上六,兩陰無相見之意,故無應者,天鬱然而罔也。)

地上有陽,而天上有陰曰應。
(九三應上六,陰陽相應,清靜寒溫。按「地上有陽」十一字,原本混入注文,今訂正。)

俱陽曰罔。
(九三應上九,兩陽無相見之意曰罔,罔故為亡也。)

小畜乾位比,
(比九三陽爻,故言比。)

然息之卦當勝雜卦也。
(九三俱當溫,乾之溫當有不效者,至衝事發矣。盛氣行也。何以夷狄來朝,消息效,四時效,乃來朝也。一日少陽卦不效為水,太溫甚者為旱,為秋榮冬雪。少陰不效,為旱為賊為兵,雖消息及四時卦效,各盡其日,息卦主祿,消卦主刑,四時四方主刑兵。故日左右前後。按後文「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注內「勝小畜溫也」五字似當為此處本注,而錯入彼注者。其自「消息效,四時效」以下。乃論卦效之驗,與正文不相應,似又當在後文「左為右,前為後」之下,而簡錯在此也。)

降陽為風,
(上九用事,卦效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風。其不效也,後九十一日,降為災風。天惡氣不得上天中,九十一日為災風。其陰不時,卦四方生形也。故曰降陽必為其風。按注文「其陰不時」句,疑有脫誤。「生形」疑當作「主刑。」)

降陰為雨,
(上九用事,卦效後一百二十日降陰為雨。按注「上九用事」,「九」疑作「六」。)

昇氣上,降氣微,
(君弱臣強,不得以時昇降。昇氣喻君,降氣喻臣也。)

是故陽還,其風必暴。
(君弱臣強,君令不得行,降氣積,後一百三十日內,陰得同類並下,故薄,故必暴也。)

陰還,其雨亦暴。
(臣強君弱,君澤不得行,降氣道積,後一百三十日內,得同類並下,故薄也。一日昇降氣為陰陽,卦昇於九三、六三寒溫過,暴疾起時,降氣而上也。降氣盛,至十日七日,近三日四日,其降也有鳴風之日,發屋折木之風,是一百三十日,故曰還也。按正文「還」字上,原本脫「陰」字,今據後文補入。)

降陽之風,動不鳴條。
(動搖萬物和適,不迅疾鳴條也。)

降陰之雨,潤不破塊。
(潤澤和適,不疾沛破塊。按孫《古微書》引此文與「降陰為雨」句相屬。疑以上四語,本俱在「降陽為風,降陰為雨。」二語之下,或有倒簡耳。)

還風者,善令還也。
(還,暴也。君出善令,蓋者若百姓,君弱臣強,還而不行,陽氣道積,不以時降,後得同類並下,故暴也,故曰令還也。)

陰還雨,陰威色,
(還暴陰,陽生於坎,氣尚微,寒溫未知,萬物變形,律氣先得中孚,卦氣乃信愛而養之,故言卦氣起中孚也。按正文「陰威色」疑當作「陰威也」。又注與正文不相應,俱應為簡首「卦氣起中孚」句注文,蓋因陽生於坎四字相近,錯誤在此,而反佚其本注耳。)

六日八十分之七,
(六以候也,八十分為一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按自此文以下至「左為右,前為後」皆論卦氣之法,應依《漢書》注所引與「卦氣起中孚」句相從。卷中錯簡頗多,今但隨文致疑,未敢擅改。)

而從。 從得一卦。

四時卦,十一辰餘而從。
(四時卦者,謂四正卦,坎離震兌四時方伯之卦也。十一辰餘者,七十三分,而從者得一之卦也。)

坎常以冬至日始效,
(坎北方卦名,微陽所生,卦效為夷不侵,以溫效為四夷來侵也。)

復生坎七日,
(復,卦各。「生坎七日」,復時一陽生於陰之下,陽氣交,故經言七日來復,一正之者也。)

消息及雜卦傳,相去各如中孚。
(消息六日七分,四時卦七十三分。)

太陰用事,如少陽卦之效也。一辰其陰效也,盡日。
(太陰,謂消也。從否卦至臨為太陰。雜卦九三,為少陽之效。雜卦九三,行於太陰之中,效微溫。「一辰」其餘,皆當隨太陰為寒,其陰效也。「盡日」為雜卦六十三,行於太陰中,盡六日七分也。按正文「少陽」原本作「少陰」「一辰」原本作「一陰」今俱據文改正。)

太陽用事,而少陰卦之效也,一辰其陽也,盡日。
(太陽,謂消息也。從泰卦之遯,為太陽。雜卦六三,行於太陽之日中,效微寒,一辰其餘,皆當隨太陽為溫效,盡六日七分也。按注文「謂消息」也,「消」字衍,又「微寒」原本作「微陽」今據文改正。)

消息及四時卦,各盡其日。
(消息盡六日七分。四時盡七十三分。)

卦身效弱也,
(五,弱於道德。)

四時卦身效為兵。
(以寒侵,為兵氣所起,兵所致也。以溫為夷狄相攻之道也。)

左為右,前為後。
(東方為左,西方為右,南方為前,北方為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雨,其有陽一百二十日而風,謂上九用事,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風。按注中「一百二十日」以下云云俱應在後文「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句下,彼注中「上六用事後」五字,當在此注「二百二十日降為卒雨」九字之上。自「其有陽」至「而風」十字,復當為正文,謂「上九」至「卒風」十五字復當為注文,疑傳寫者以後字文相同而錯誤在此,又混正文入注,遂不可辨耳。)

諸卦氣溫寒清濁,各如其所。
(「諸卦」謂六十四卦也。「氣」謂用事所當效氣,「溫寒清濁各如其所」者,九三、上九清濁微,九三上六當溫,其微白濁,故名各如其所也。說寒則當白濁則淨消,此四時氣候也,各當得其正也。)

侵消息者,
(溫卦以溫侵,寒卦以寒侵。)

或陰專政,或陰侵陽,
(陽者君,陰者臣。臣專君政事,亦陰侵陽。臣謀殺其君,亦陰侵陽也。按《後漢書.郎顗傳》注引此文作「陰專政」,舊本訛「陰」為「陽」,今據改。)

侵之比先蒙,
(蒙之比,非一也。先蒙者,臣將欲侵其君,亂氣起而霧冒之,故先蒙。按陸德明《釋文》引《稽覽圖》云:「無以教天下曰蒙。」今本內無此語,或即此處佚文也。)

三則震,
(消、息、比三卦。蒙盡六日七分,則震者地動,陰正蒙也。陰不靜,臣氣盛,故地動,故曰「三則震。」)

專政者,言陰為之,雖正不得專也,猶當歸之於陽。
(臣當為而後為之,復行之也。)

專之一則震,
(臣專君政甚,則非其必待三也,一則震矣。甚者一卦六日以寒陰,加以還風而溫,蒙侵消息,後九十日則震還矣,以風雨止時為期。)

侵甚則蝕矣,其加寒溫。
(食非必待三時也,一侵則食矣。「其加溫寒」謂春夏寒太過,秋冬溫,疾風發屋折木,太陽無光,有影無形。按「侵甚則蝕矣,其加寒溫」九字,當為正文,原本混入注中,今訂正。)

原其劇易,
(一則震,一則蝕,「易」乃三震,三日乃蝕,故曰原其劇易之道也。)

賊陰逆霣者霜,
(「賊陰」者,言人忍壞賊治人也。「逆」者,非其時。「實」者,從上也。「霜」者,霜以非時殺物,無霜而殺物,亦賊之陰。)

故陽虐之,應旱霣霜,以殺萬物,萬物終歲不復生。
(君行暴虐,誅殺無罪,天應其行,旱霜殺萬物,則終歲不復生也。按「虐」原本訛作「唐」注中又訛作「虎」,今並據文改。)

陰假威之,應亦旱霣霜而殺物。
(假威者,言君使臣按間,則臣反假君威而殺之心也。天應其行,亦旱霜殺萬物,不言終歲不復生何,庶幾君能覺悟,誅之也。君所殺,下無復望,故言終歲不復生也。按「心也」,「心」字疑衍文。)

至霣霜時,根生榮不死,
(至九月剝用事時,當霣霜殺萬物,今不霣霜,萬物皆復榮不死也。)

斯陽假與陰威之烈,責陰假威誅。
(按:「責」字疑「賊」字之訛。)

而陰不能誅,好行大虐,則旱霣霜。好行小虐,則水害物,離各如之。
(按「離」字疑當作「雜卦」字。)

當霣霜者法廢,
(九月剝用事,當霣霜殺物,化成。今不霣者也。)

陽無得,則旱害物;陰僭陽,亦旱害物。
(按《後漢書.郎顗傳》引此文「得」作「德」。蓋「德」「得」古字通,又陰字原本訛作陽,今據傳文改正。)

觀其政以別之。陽之以木為災也,於春夏水而殺萬物,陰作之以水為害也。於秋冬降陰不行,
(君施不行。)

而迎陰獨起為雨,雨少必殺。旱異者,旱之而不害物也。斯祿去公室,福由下施,故陽雖不施,而陰通行之,德以成物也。水異者,而不害物也。
(按「水異者」下據文疑脫「水」字。)

斯陽欲誅而不能,故降陽不時,雨並合也。降陽見南,迎陰見北,北不能雨,白直黑而後雨,或先迎而後降,陰不下時,迎陰不起,承陽迎陰氣,久陰不雨,亂氣雲之起也,觀本所起卦,人為之。
(按此氣本從何卦起,所從起卦,人所為也。降雲之陰,君謀臣之陰。迎雲之陰,臣謀君之陰也。)

太陽霓出地上,少陽時並而聲微。
(太陽正月泰卦。「霓出地上」者。陽散始出,霓與地平。少陽得時,並而當雷。少陽謂泰卦也,用事於正月,泰氣得用,並臣強作威者,使臨作反,皆盜賊誅殺暴罪,威行於下,君得不降,氣道積,以時降,後得同類並下,故暴。)

其入消息日圍,
(雜卦用事以風雨,若寒溫入消息卦,一二分一二日盡,後見此前後,名曰求。雜卦用事以寒溫,若暴風雨徑出入消息卦,一二分若一二侵,徑出消息,下歷雜卦,名曰陵,此皆臣侵之象,漸也先犯之,君不覺悟,則圍,君復不覺悟則侵,此臣威令行也。氣所發,陵所止,共謀者也。氣消息卦中,出歷雜卦名曰乘,及諸侯卦以寒溫風雨而尊卑侵相乘,皆如此,故曰消息日圍也。)

觀本所起卦,人為之。
(觀寒溫若風雨本從何卦,所起卦,人為之也。)

一則圍三年,
(一圍後,消息常不效,三年,則日蝕之兆也。)

以風雨濟,止時為期,
(晝止則晝蝕,夜止則夜蝕。按「濟」即「霽」字《周禮.太卜》注引《洪範》曰:「濟曰圛」。)

晝則為蝕既,暮則為星亡之蝕。
(晝不蝕既,暮不星亡,不能成災,為異而已矣。)

三則圍,
(三蝕三既,若三星亡,則圍者亡,已滅之象也。河出圖,洛出書,更有所命也。)

還風雨起消息,則陽誅罰妄。
(還風雨起於消息卦中者,君妄誅,罰無罪。)

消息居卦中,卦而已不分,則它卦為之。
(還風雨自居卦分中,則君所為也。出分即他卦人教君為主消息所為,無害物也。卦人教君為之,則風雨害物,以此別之,一日還風從公入消息者,臣率君為非也。從消息入侯卦者,君率臣為非,上侵下侵等卦。按正文「息」字上,據注當有「消」字,原本脫,今補入。)

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
(上六用事後,勝小畜溫也。按此與上下文不相類。注中「勝小畜溫」之語,義亦不倫。今覈其文,與上「左為右,前為後」注內「二百二十日降為卒雨」云云詞義相連,蓋本為一節,錯誤在此,以致首尾舛互,當為正文云:「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注云:「上六用事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雨。」又正文云:「其有陽二百二十日而風」注云:「謂上九用事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風。」文意明白,自無可疑。又注內「勝小畜溫也」五字當屬前「小畜乾位比,息之卦,當勝雜卦」注內之文,錯出於此。)

別相侵,則一實氣不以貌。
(寒溫為實,白濁清淨為貌,別相侵以白濁清淨也。)

有實無貌,屈道人也。
(有寒溫,無白濁清淨,此賢者屈道,仕于不肖之君也。按「屈道仕」三字原本作「屬壯」今據《後漢書.郎顗傳》注所引文改正。)

有貌無實,佞人也。
(有白濁清淨,無寒溫,比佞人以便巧仕于世也。賢者有美道,上屈不肖君,但無實氣效耳。佞人無美道,可以便巧仕,故但貌氣效之。 按原本注文「便巧仕」下脫「于世」二字,今據《郎顗傳》注增入。)

消息無為屈,故無效也。
(消息至尊無上,但效寒溫,不效貌氣也。說消息上無所屈,但貌皆相應也,故無貌矣。)

剝陰氣上達,霣霜以降,
(剝九月之卦,陰氣上達於五,霜始降,副殺萬物。)

寒氣以殺,萬物成刑。
(寒氣當殺落,萬物歲成熟,其長大而刑之,萬物成也。)

不至,則太陰不強,霜不以時降,萬物必有不成刑者,則有傷年之災。
(此君弱,刑罰法度廢不行之象也。「傷年」者,傷霜當傷生物也。一曰太陰不強,則其日蝕微,則其旱為霜,發于衝日,其無赤但霜。按「霜不以時降」以下十九字,與上文「霣霜以降」云云相對,當為正文,原本混入注中,今訂正。)

十一月微溫,比十月。
(十月離卦,九三上六效溫,如十月之氣也。按「上六」當作「上九」。)

其決溫,比九月。
(九三、六二效溫,如九月氣。按「六二」當作「上六」。)

三月微寒,比二月。以決寒,比正月。
(三月雜卦,六三、上六微寒,如二月之氣。六三、上九決寒,如正月之氣。按原本正文「微」下脫「寒」字,今據文增入。)

冬至之後,三十日極寒。
(三十日後大寒,過正為實。)

夏至日之後,三十日極溫。
(三十日後大溫,過正為實。)

仲春之後,微溫卻三十日,
(仲春者,春分也。)

決溫卻六十日。
(至夏至也。微者,則知于身。決絕者可知。按據注「決溫」上當有脫文。)

冬寒過甚,有所害,亦賊陰也。賊陰亦為圍,蝕于正陽。
(蝕者月蝕,陰侵陽,臣殺君之應。按原本「賊陰」俱訛作「則陰」,今改正。)

正陽者二月至四月,陽氣用事時也。三月之末,四月之本,
(於是蝕日者,世子所殺也。)

或二月之末,三月之末。四月之本,
(於是蝕日,人君所殺也。蝕必以怒上者,傷君,蝕於下者,傷民下也。)

蝕日月相薄之,日在前後,各鄉陰之地侵之。或不從陰所來者,有行事,師不載。太平時,陰陽和合,風雨咸同,海內不偏,地有阻險,故風有遲疾。雖太平之政,猶有不能均同也。唯平均乃不鳴條,故欲風於亳,亳者陳留也。
(按自太平時以下,《隋書.王劭傳》引其文。原本以「太平」二字入正文,而「時陰陽」以下俱混入小注,今據《王劭傳》改正。又「亳者陳留」原本作「亳有陳離」,今亦據《王劭傳》改正。)

蟲食木實曰高, 謂食木顛。 斯割下啖上之異。食心曰內,下比掩惡,適足以害民。食外曰莘,食下曰根,斯教令煩擾,不任職也,以政別之。
(各以蟲所居,別知其吏。按此九字當為注,原本混入正文,今訂正。)

非真而直,
(按此四字疑有誤。)

蟲子生人,畜生人也。其非人也,必害良臣。
(愛命者,小人也。故必害良臣也。「蟲子生人」者,言陰以更生陽,其「非人也」者物,蟲子生人,支體有不具者,若人生六畜物也,然必害良臣,猶紫奪珠。按「蟲子生人」者以下,當為注,原本混入正文,今改正。)

噬嗑反,則有口實之變,治道得,則陰物變為陽物。
(蔥變為韭,亦是。按《隋書.王劭傳》引此文又引鄭康成注,有此六字,原本脫,今補入。)

其反也,則陽物變為陰物,祐斷復生,若以死象生。
(按《漢書.五行志》引《京房易傳》有「斷枯復生」之語,則「祐斷」當作「枯斷」。)

葦生不過一歲,竹生不過四歲,他物比之,竹葦九禁,為人辟也,木知比也。
(按此四句當有脫誤。)

日食之比,陰得陽,蒙之比也,陰冒陽也。
(蒙氣也,比非一也。邪臣謀覆冒其君。先霧,從夜昏起,或從夜半,或平旦,君不覺悟,日中不解,遂成蒙,君復不覺悟,下為霧也。按此注文見于《後漢書.郎顗傳》注內,原本全脫,今補入。又原本正文脫「日」字「陽」字,又「也」字訛「耶」,「冒」字訛「謂」,今並據《郎顗傳》注改正。)

黃之比,知善不舉。青白之比,疑也。黑之比,不掩惡也。白之比,弱也。赤之比,色元也。
(按「元」字疑誤。)

霓之比,無德以色親也。
(霓,邪氣也。陰無德,以好色得親幸于陽也。按《後漢書.楊賜傳》引此文稱《中孚經》又引鄭注云云,原本全脫,今補入。)

震之比,陰不靜。風逆之比,陰假作也。旱之比,陰潛陽起也。寒燠之比,亂水比陰賞誅逆。霣霜之比,陰假威。霧之比,陰亂陽。
(臣亂其君政事。)

黑一日,黃滿五日,赤三日,
(皆太陽色也,蒙亦然也。)

過乃為異象,八十二日變下為青白霧。
(白者,象物氣白也。青者,象幼雜任事,象於消息者。一日後六日,霧極六日,為三十六日霧,雜卦各以日。)

君不覺,後七十二日變為赤黃。君復不政,三年蝕于正陽。
(二三四也。按「君不覺」三字,原本混入注文,今訂正。)

蝕一辰,
(蝕者日食,辰者辰開。)

寒燠水旱一時,風雨逆霣發旬中,象者氣也,象氣起而太陽強,而明者陽覺寤其危悖辱異,乃行黃之色,悖如塵,白青之色如縹。
(太陽色白青,狀如縹青也。按原本「如縹」上脫「色」字,今據文增。)

黑之異,在日中,分分也。
(黑色分分在日中,惡見,臣有戒殺君,不過三日。按「分分」疑當作「雰雰」。《漢書.五行志》:「雰氣,寒」是也。)

白之色,白而不照,其色悖。
(太陽白無明,但陽體存。悖,悖狀如廢。)

赤之色,煇煇也。
(太陽色無明,赤然,但體在赤中。)

赤不過為疾病,其色明者,無能也。霓者,氣也。霓氣起在日側,其色亦青,白黃在日旁,震者地動也。
(陽不靜之象。)

風之為異,東西南北嘿無度。
(按「嘿」字疑有誤。)

其逆者觸也。水者雨也,雨或不生寒者,非其寒也。燠溫也,其時節溫也。逆霣者,旱霜,一日賊陰也。雺者,霧也。一日久陰不雨,霧之比也。陽感天不旋日,諸侯不旋時,大夫不過期。
(陽者天子為善一日,天立應以善。為惡一日,天立應以惡。諸侯為善一時,天立應以善。為惡一時,天立應以惡。大夫為善一歲,天立應以善。為惡一歲,天亦立應以惡。一說云不旋日,立應之。不過時,三辰間。不過期,從今日至明日也。陽即指天子也。按《後漢書.郎顗傳》引此文稱《中孚傳》又引鄭注云云原本全脫,今增入。)

凡異所生,災所起,各以其政,變之則除,其不可變,則施之亦除。
(改其政者,謂失火令則行水令,失土令則行木令,失金令則行火令,則災除去也。不可變,謂殺賢者也。施之者,死者不可復生,封祿其子孫,使得血食,則災除也。按《郎顗傳》注引鄭注有此文,原本全脫,今補入。又原本「政」訛「卦」,「除」訛「陰」,今並據《郎顗傳》注改正。)

祿之除也,無以成,三必敗。或不改、不祿而災日除者,
(按此上文有脫誤。)

觀本所起,以知存亡。
(有此災異不改。祿三不祿,天更光明,陰陽和,列星不失度,乃賢者時政也。明天之意去此卿來者,常故得政,卦人存。常不無失者,卦人亡。按此注文有脫誤。)

於中祿 於七經。
(按黃震《日抄》稱《通卦驗》有「於七經於河洛」之目。於理無所考。今《通卦驗》並無此目,其文反見《稽覽圖》。又不言「於河洛」而言「於中祿」似是題篇之名,而義不可曉,今姑仍舊文。)

  • 十一月,小君賢臣佐上,天下有作謀,九錄之文,天下風雨揠禾,威政,復聖人自西北立。

  • 六月,有女子任政一年,傳為復,五月有貧之從東北來立,大起土邑,西北地動,星墜,陽衛
    (按《隋書.王劭傳》引此文而為之釋曰:「坤六月者,坤位在未,六月建未。」「一年傳為復者,復是坤之一世卦,陽氣初生,『五月貧之者』,『貧之』當為『真人』字之誤也。」原本「任」訛作「淫」,「邑」訛作「色」,又脫「立」字,今並據《劭傳》改正。)

  • 十一月,神人從中山出,趙地動,北方三十日,千里馬,數至。
    (按《隋唐.王劭傳》引此文而釋之曰:「屯十一月,神人從中山出者,此卦動而大亨作。趙地動者,中山為趙地,以神人將去,故變動。千里馬者,屯卦震下坎上,震於馬作足,坎於馬為美脊也。」原本「月」上脫一字,又脫「地動」二字,今並據《王劭傳》改正。)

  • 正月,天下東北經顏色,陽國水大溢陽泉。

  • 四月,常從西北方進,陽來名來公,東海移北三里,夏雨寧。
    陽陰二十三日,易君三年。

  • 三月,下與上訟爭,設行三月,河水不流,三有德者祀之,水乃西行,兵甲事,河十年有大水。古訟牛出領北山東北。

  • 四月,師動兵臨晉,及謀于吳,兵還。太山東南西北二十民死,驚死生之憂,三官地動,大星下,民驚于水,元師坤下,故受流坤,師號曰躋,戒秋分。

  • 四月,骨肉之親爭。周文王武當有女子立,六年三死。
    小畜、四月,多風雨少,民苦,有三牛青三角,出東南河海之濱,杜衛侍兵之矣。

  • 六月,人民清係扁逆,賞八尺。二十戒,並易樂少雨。西北神絕,祝日在貴人。

  • 十月,天生死女子用政,八九年,中子要有未疵代之。兵起西北東南,三年解,天久陰,賢趙陵為佐典,日再中,食戒。

  • 六月,天下分,為國足無賢人,政亂,大風揚,名三陽。晉書山趙秦承之,兩月民盡見之。

  • 同人

    七月,炎火與天同光,其趙起及困,未開上守,下為民賊。天下馬數下山東,三年天下大樂戒充煩戒之。六年雨未,黃龍下東北。

  • 大有

    四月,天下甘露,神雀出咸陽,名上百獸,官撫其上,安。

  • 十二月,地大喊,列名肥,西南有壤壞,山侵道不通,天灼光,三日去,有兵一年,死女子家。

  • 二月,天氣神龜出室,三牧侯,一年。東南濟海垣上,戊己莫見,九曹政不均,三出。

  • 二月,四年,天下地中有雷在王庭。國家大驚,易君。如有出蟲在市中,白虹貫,日蝕三。

  • 四月,六年二月,有外國來,見神于國王,以殺名臣,見其年並禹折木,疾水,兵西方。

  • 三月,三年兵謀,陰言從事南陰池。是頭後有衝骨,西方名牧卉夏屬。

  • 八月,外國從西方來龍物,王女,後大亂。受法乘馬,天下皆傷,大風,女子貴。

  • 噬嗑

    五月,小人任政,獄訟象。眾兵大行備矣。至二有名尸尸。

  • 八月,師國家本上,二月死,有神往來,王合神獸戰,下東海。

  • 九月,小人復,君子三年大道 通,丁正吉,東北西南。

  • 十一月,初氣元有年死君。二年小邦王,為正月。六年大得,削王復反國,其祠武夷,天下臨,不雨,九月解。

  • 無妄

    九月,天下無雲而雷,三十日之外雷行夜,從西南正東北位,濟邑有中國,周用上宮,武在第。

  • 大畜

    八月,天德明王,侯人去城,十二年天下大昌。女子立政,三年去此地。大神獸來見至堂,三年大獸出東北臺邑河邑。

  • 十二月,有君王自敵。三年葵邱興臨,養民年,西南有懷山立三國,去禹高官故遺人,馬生角,六年,三日並出。

  • 大過

    十二月,子無下父,去死東野澤,海濱若壞在咸市,眾民西臺上地中,及年天下憂眾死者。

  • 習坎

    十一月,不凍,二破燕壞齊,小國外不節,賢人於西來佐王。年之大昌。

  • 五月,天下大旱,女子淫,男子淫,各持其兵。外鄉三年盡,小兒出。十二年合鄉邑,在南西端倉邑。

  • 五月者,天子去,小人老,是得天下之元,易官西南,華為重重,代六年昌,大維來見。

  • 六月,小人勝君子,奪其愛。六年天下魁,若代成,曰烏卬郡鳴邑上,是年百川反行,盡不通。
    遯卦

  • 大壯

    三月,小人用事,君子奪之,女子為政,九年後,後來立,五帝出,五帝出,白帝見黑山北。

  • 四月,有明蒐之王喜進出,用者眾,天下東行,西南北侯至列,先四年。

  • 明夷

    十二月,赤大生屬陽若,陽若在邑東百三十里,五帝弟中國生大拔,七月大水出,其下見。

  • 家人

    五月,小家子出之並山之陽,宗室亂,孤人刑冠,政堂當生蓬蒿,四年復。

  • 十二月,始王易服邑,國子南大淫,四月大行,殊高陽,元武王之,起南方。

  • 十二月,大鳥在,蛟龍戲深淵北,王天下,命生元武樂三,大山變易。

  • 二月,大旱,下民東北邱臺。二年元受易,刑名嗣絕,三年王嗣民司,無名民思。

  • 十二月,兵賊重。三年,自與天下。小逆流,大鳥下其邑,天蒙北背白出西北方。

  • 十月,上下相益,民年,天下疾,龍起邑東南維,北軍山東于上,大風壞屋。

  • 五月,天下四月人生在邑北,替邑城南水上,江河逆,三月,小人用事。

  • 五月,天下女盡堂正,一女五夫,王家淫,天下不治三年。

  • 九月,天下聚眾相謀,兵起,車馳,人驟,來人西方,白色,天下昌。其見,陽生堂下。

  • 十二月,女子守,十年下邑東北來立,易變政治,天地有心,士眾賢,爭養不死。二侯三人,女子殺之。正北左行弟一。

  • 九月,小人來,君子去,小國破,賢人亡,兵行諸免之生。六年不義,血兵刃小起東北,取立死。

  • 四月,水眾通,出地涼。東兵河梁大名,杞在北方,白懷絕,爰漢家禍。

  • 六月,五榖傷及草木,旱熱,赤地千里,大官炊火。

  • 五月,吳人君,天與延年齒,東北中,庶人王,高德之。

  • 二月,大海濯地,至水之洫於上度,得起天年,女立政八年。

  • 十二月,君臣仁,兵行,三月地動,其年旱,有人從東北來,長眉僂周鄭。

  • 二月,有侯少仁,疆有外兵,四方不死,地變,有大鳥東南歸。

  • 歸妹

    十一月,成威立王,二十七婦及小國與,神水芒,成湯兵。
    豐、空無人,大憂死,小人無兵革。
    旅、傷旱,憂秋冬旱。兵憂死泰。

  • 四月,春生火,風折木,傷五榖,風死秋風死。

  • 八月,立秋。女子榮,其家蔑,大將養任,易君二世,夷四圖來歸。偏水大出,東同齊南不分。

  • 五月,有諸侯離邑為民,欲得將兵,水復旱,金鐵貴,高者興晉,干邑武侯。

  • 六月,安國有惡君,天下鳥多,白兔緯拘見天下,日泉神路,天下大山出蒙之處,有移河,不死。

  • 中孚

    十二月,人君之世安寧,中孚,女子亂世于外,天不信,地數動,中國祖絕嗣,上君驚於兵,北夷衛隗。

  • 小過

    正月,小過洫於中,兵起於夷南,故邑牛歸,鄉侯不勝。是年有大水,死王三人,東北大動,晝,日再中,北方有貴人子走於紂。

  • 既濟

    九月,年大水,地臨三年不絕,六世多血。

未濟、有故都破,水國來兵。四年九月有分國陽殊邑。
(按以上依六十四卦次序,各為之辭。蓋即毖緯之文。語多艱深,不可曉。而訛脫尤甚。據王劭稱貧之二字為真人之誤,則知自隋以前其書已有差錯,今既無別本可證,故仍舊文錄之。)

易緯易稽纜圖卷下

易稽纜圖卷下、漢鄭康成注

小過蒙益漸泰 寅,
需隨晉解大壯 卯,
豫訟蠱革夬 辰,
旅師比小畜乾 巳,
大有家人井咸姤 午,
鼎豐渙履遯 未,
恆節同人損否 申,
巽萃大畜賁觀 酉,
歸妹無妄明夷困剝 戌,
艮既濟噬嗑大過坤 亥,
未濟蹇頤中孚復 子,
屯謙睽升臨 丑,
六, 八, 七, 九。
已上四卦者,四正卦,為四象。每歲十二月每月五月,
(按月字當作卦。)

卦六日七分,每期三百六十六日每四分。
(按六日當作五日,四分當作四分日第一。)

甲寅伏羲氏至無懷氏五萬七千八百八十二年。
神農五百四十年。
黃帝一千五百二十年。
少昊四百年。
顓頊五百年。
帝嚳三百五十年。
堯一百年。
舜五十年。
禹四百三十一年。
殷四百九十六年。
周八百六十七年。
秦五十年。
已上六萬三千六百一十二年,庚戌年四百九十一年算上。
右總六萬四千一百三年相基加二年。 (按基當作期。)

推軌當日: 術曰:置軌以其歲之日除之,得軌不盡日每分,即日之分也。

推坼當日: 術曰:以二十四除,坼數所得是日軌坼,皆當歲之坼,有餘如上。
復一 十三 二十五
臨二 十四 二十六
泰三 十五 二十七
大壯四 十六 二十八
夬五 十七 二十九
乾六 十八 三十
姤七 十九 三十一
遯八 二十 三十二
否九 二十一 三十三
觀十 二十二 三十四
剝十一 二十三 三十五
坤十二 二十四 三十六
(按以上三十六數,周而復始,原本於觀剝坤下全脫,今補入。)

震三十七
巽三十八
坎三十九
離四十
艮四十一
兌四十二
(已上勾者,是勘銘軌加之,本經並無,只有單數不勾耳。按此條乃後人標識之辭,原本混入正文,今姑存其舊,而用細字夾注以別之。)

右易姓四十二,消息三十六。 六子在其數,合八十四戒,各有所繫而出之。
純德有七,其三法天,其四法地。
(天三者,三六十八。地四者,四六二十四。)

六十四卦策術曰:陽爻九,
(以四時乘之,得三十六。)

陰爻六,
(以四時乘之,得二十四。)
(軌術曰:陽爻九七。各以四時乘之,而並倍之,得一百二十八。)

陰爻八六。
(各以四時乘之,而並倍之,得一百一十二。)

假令乾六位,老陽爻九,
(四時乘之,四九三十六。)

以三十六乘六爻,得二百一十六,少陽爻七。
(以四時乘之,四七二十八。按二語應作夾注,原本混入正文,今改正。)

以二十八乘之,六爻得一百六十八。已上二數合得三百八十四,因而倍之有七百六十八。假令坤六位老陰爻六,
(四時乘之,四六二十四。)

以二十四乘六爻,得一百四十四。少陰爻八,
(四時乘之,四八三十二。)

以三十二乘之,六爻得一百九十二,已上二數合得三百三十六,因而倍之有六百七十二。乾坤二軌數合有一千四百四十。
(他掛隨陰陽爻倍之。)

凡陽爻用六十四為法,乘得倍之。凡陰爻用五十六為法,乘得數倍之。推一百九十二爻。術曰:置六十四卦,折半有三十二,以六乘之得陽爻一百九十二,陰爻亦一百九十二,合二數得三百八十四。 
又法,六爻以八乘之,得四十八,又八乘四十八得三百八十四爻也。
(從伏羲天元甲寅已來,至大唐貞元年乙亥積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二十算。至元和年三月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三十一算。按此文至唐元和年當亦後人所加,今退二字,附書之。)

  • 一 乾 世戌初子 世酉初未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分各乾 二百一十六 一百四十四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乾 七百六十八    六百六十二

  • 二 屯 世寅初寅 世戌初巳
    二合坼 三百三十六  分各屯 一百六十八 一百六十八
    二軌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屯七百四     七百四

  • 三 需 世申初辰 世午初卯
    二合坼 三百八十四   分各需 一百九十二    一百九十二
    二軌合 一千四百七十四   分各需 七百三十七    七百三十七

  • 四 師 世午初午    世卯初丑
    二合坼 三百十二     分各師 一百五十六   一百五十六
    二軌合 一千三百七十六   分各師 六百八十八 六百八十八

  • 五小畜 世子初申 世申初亥
    二合坼 四百八    分各小畜 二百四    二百四
    二軌合 一千五百四    分各小畜 七百五十二    七百五十二

  • 六 泰 世辰初戌    世卯初酉
    二合坼 五百六十    分各泰 二百八十    二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泰 七百二十    七百二十

  • 七同人 世亥初子    大有 世辰初未
    二合坼 四百八    分各同人 二百四    大有 二百四
    二軌合 二千五百四    分各同人 七百五十二    大有 七百五十二

  • 八 謙 世亥初寅    世未初巳
    二合坼 三百一十二    分各謙 一百五十六    一百五十六
    二軌合 一千三百七十六    分各謙 六百八十八    六百八十八

  • 九 隨 世辰初辰    世酉初卯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分各隨 一百八十    一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隨 七百二十    七百二十

  • 十 臨 世卯初午    世未初丑
    二合坼 三百三十六    分各臨 一百六十八    一百六十八
    二軌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臨 七百四    七百四

  • 十一噬嗑 世未初申    世卯初亥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分各噬嗑 一百八十    一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噬嗑 七百二十    七百二十

  • 十二剝 世子初戌    世子初酉
    二合坼 三百一十二    分各剝 一百五十六    一百五十六
    二軌合 一千三百七十六    分各剝 六百八十八 六百八十八

  • 十三無妄 世午初子    大畜 世寅初未
    二合坼 三百八十四    分各無妄 一百九十二 大畜 一百九十二
    二軌合 一千四百九十二    分各無妄 七百四十六    大畜 七百四十六

  • 十四頤 世戌初寅    大過 世亥初巳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分各頤 一百六十八    大過 一百九十二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頤 七百四    大過 七百三十六

  • 十五坎 世子初辰    世子初卯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分各坎 一百六十八    一百九十二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坎 七百四    七百三十六

  • 十六咸 世申初午 世酉初丑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分各咸 一百八十    一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咸 七百二十    七百二十

  • 十七遯 世午初申    大壯 世午初亥
    二合坼 三百八十四    分各遯 一百九十二    大壯 一百九十二
    二軌合 一千四百七十二 分各遯 七百三十六 大壯 七百三十六

  • 十八晉 世酉初戌    明夷 世丑初酉
    二合坼 三百三十六    分各晉 一百六十八    明夷 一百六十八
    二軌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晉 七百四    明夷 七百四

  • 十九家人 世丑初子    世丑初未
    二合坼 三百八十四    分各家人 一百九十二    一百九十二
    二軌合 一千四百七十二 分各家人 七百三十六    七百三十六

  • 二十蹇 世申初寅    世辰初巳
    二合坼 三百三十六    分各蹇 一百六十八    一百六十八
    二軌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蹇 七百四    七百四

  • 二十一損 世丑初辰    世辰初卯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分各損 一百八十    一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二十    分各損 七百二十    七百二十

  • 二十二夬 世酉初午    世酉初丑
    二合坼 四百八    分各夬 二百四    二百四
    二軌合 一千五百四    分各夬 七百五十二    七百五十二

  • 二十三萃 世巳初申    世丑初亥
    二合坼 三百三十六    分各萃 一百六十八    一百六十八
    二軌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萃 七百四    七百四

  • 二十四困 世寅初戌    世戌初酉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分各困 一百八十    一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困 七百二十    七百二十

  • 二十五革 世亥初未    世亥初寅
    二合坼 三百八十四    分各革 一百九十二    一百九十二
    二軌合 一千四百七十二 分各革 七百三十六 七百三十六

  • 二十六震 世戌初寅    世寅初巳
    二合坼 三百三十六    分各震 一百六十八    一百六十八
    二軌合 一千四百八    分各震 七百四    七百四

  • 二十七漸 世申初午    歸妹 世丑初卯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分各漸 一百八十    歸妹 一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漸 七百二十    歸妹 七百二十

  • 二十八豐 世申初午    世辰初丑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分各豐 一百八十    一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分各豐 七百二十    七百二十

  • 二十九巽 世卯初申    世未初亥
    二合坼 三百八十四    各分巽 一百九十二    一百九十二
    二軌合 一千四百七十二 各分巽 七百三十六 七百三十六

  • 三十渙 世巳初戌    世巳初酉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各分渙 一百八十    一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各分渙 七百二十    七百二十

  • 三十一中孚 世未初子    小過 世午初未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各分中孚 一百八十    小過 一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各分中孚 七百三十六    小過 七百四

  • 三十二既濟 世亥初寅    未濟 世未初巳
    二合坼 三百六十    各分既濟 一百八十    未濟 一百八十
    二軌合 一千四百四十    各分既濟 七百二十    未濟 七百二十

其下初合六十四卦流轉。

推之術

置天元甲寅已來,至受命,以三十二除之,餘不足除者,從乾坤始數算外,主卦而取世陰陽斷之,世陽從陽, 陽爻三十六。 世陰從陰。 陰爻二十四。 陽從九除,陰從六除,商得陽數,以三乘之。陰,以二乘之,因而半之,即是忌耳,每取卦月乘之。
假令賁卦世在初十一月,卦世屬陽,陽爻三十六,以九除之,商得四,以三乘之,得十二,因而半之是忌耳。假令遯卦世在三六月,卦世屬陰,陰之爻二十四,以六除之,商得四,以二乘之得六,因而半之是忌耳。按以上二節闡明世卦推算之法,當是後人所附益,今退二字書之。)

推厄法

以入位年數除之,軌合數算盡厄也。甲乙饑,
丙丁為旱,戊己為中興,庚辛為兵,壬癸為水。
(按此節別見後文,疑有重出。父相甲寅,景雲元年庚戌積六萬四千三年算上,至開元九年辛酉,加上十一年算上,以三十二除之,不盡三,名入位年,合入需,軌卦陰爻二十四,以六除之,商得四,二乘之得八,因而半之四是忌。需卦軌合數一千四百七十二,以入位年三,至甲寅,加四算七,除需合數除二。從父相庚申,命之得辛兵,推子厄,用父軌。凡子受位,但不得別立軌乃可救災耳。甲寅先天元年壬子,積六萬四千五年算,上至開元九年辛酉,加九算,上三十二除之,餘五,十盡五,合入小畜軌卦。十一月。陽爻三十六以九除之,商得四,以三乘之,十二,因而半之得六忌。按上推算至唐開元九年,亦唐時術士所加也。)

右六十四卦流轉注十二之辰,
(按此句為總題。坼軌三十六卦坼位之文,不應在此處,蓋後人以他文闡入,遂將原文移向後耳。)

乾初子,坤初未。陽爻坼數,一爻三十六,計六千九百一十二。陽爻軌數,一爻一百二十八,計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陰爻坼數,一爻二十之四,計四千六百八。陰爻軌數,一爻一百一十二,計二萬一千五百四。陰爻又合坼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合二軌四萬一千八十,於易即位年數。術曰:已上各三十二乘之,即得其數。乘軌坼之術,世屬陽卦者,以九除之,以三乘之所得,因而半之,則是即位期也。能過此者,三乘所半之數,即終矣。世屬陰卦者,以六除之,以二乘之所得,因而半之,則得即位期也。能過此者,加所得即中期也。復能過此者,以二乘所半之數,即終矣。以九除之,皆盡無餘者,陽以三乘,所則其年當數也。以九六除之有餘者,以所得乘之,陽得正位,增九於所乘;陰得正位,增六於所乘;則是位之數也。用陽日者屬陽卦,用陰日者屬陰卦。

乾初以六乘者,謂姤也。陰失位在初。坤初以九乘者,謂復也。陽得正位在初,震兌離之象。陰所乘之數也,巽艮之象。四所乘之數,是即位之時年數也。卦軌軌陽爻六七,以四時乘之,各倍之,爻百二十八。陰爻八六,以四時乘之,各倍之,爻百十二。必用即位年,以即位時太歲呼之,盡算之上,則位之終歲也。算外是未入之年。孔子曰:終始之義,在外內焉。進退在二年,觀其政以別,知其泰延與否也。
(推之術曰:置天元甲寅以來,數至受命位之年數,以三十二數除之,不足除者,以乾坤始數算,未即得主歲之卦,知直事之爻在何辰,謂乾直事於十一月子,左行陽辰六,坤直事於六月未,右行陰辰六,陰陽交錯行於十二辰。一歲十二月而周也。當以即主立時月為政,故曰知直事之爻在何辰也。所屬陰陽爻者也,陽爻三十六,陰爻二十四者,皆世所屬陰陽者也。
推之法。陰卦。推世之所屬陰卦者,假令即位之年得遁卦,七月申也。遯六月二陰爻,陰爻二十四,以六除之得四,以二乘之得八,因而半之得四,則即位之期也。能過此者,所乘八歲之中期也。復能過此者,三乘所半十二歲終矣。陰得正位,增六於所乘,為三十六年終矣。
推之法。陽卦。推世之所屬陽卦者,假令即位之年得賁卦,十月亥也。賁初陽爻三十六,以九除之得四,以三乘之得十二,因而半之則得六,則是即位之期也。能過此者如所乘得一十則中期也。復能過此者,三乘所半六,得十八年終矣。
陽得正位,增九以所乘,為五十四。巽艮之象。四所乘得三十六,遠期算天元甲寅歲以來,至宋高祖劉裕禪晉,歲在庚辰,號為永初元年凡得積年二百七十六萬八百四十七年算上,以三十二半六十四卦,得三十二以為法。除之,不盡十五,入坎離軌,以宋辛酉至周宣帝宣政元年戊戌歲,有一百五十八年,元嘉元年即當魏氏世祖太武皇帝始光元年,以三十二除之,不盡七。命之入大有軌。一本云:不盡十三,為入無妄、大畜軌,六月未也。六月位陰爻八,以四乘之八得三十二,以六除之,得五,餘不盡二,以二乘之得十,因而半之得五,初忌。能過此者如所乘得十,復能過此者三乘所半五,得十五終矣。不忌失位,陰增八,終二十三,除之得四十七,丙午歲,天下憂重侵逼也,有餘福也。假令失位,陽者四七二十八以九除之,得三,餘不盡一,以三乘所得九,因而半之,得四有餘,則是即位初期。能過此者,得九中期也。增復能過此者,得十三年終矣。下期失位,陽七於所乘得四十二,厄所遭,有餘算福之也。假令得位,陰在六,四六二十四,以六除之得四,無餘。以二乘之得八,因而半之得四,初忌。能過此者得八,中忌。復能過此者得十二終矣,下忌。得位陰增六,於乘得三十六,厄所遭也。
假令得位陽在九,四九三十六,九除之得四,無餘,以三乘之得十二,因而半之得六,六初忌。能過此者中忌也。復能過此者得十八,忌終也。得位陽增九。於所乘得九,五十四,忌所遭也。 按以上自推之術,以下皆後人因卦軌之義而闡衍其法。故推至南北朝年數,非易緯本文也)

推厄所遭法。

以入位年數餘軌數算盡,厄所遭。甲乙為饑。丙丁為旱。
戊己為中興。庚辛為兵。壬癸為水。元算為月。
(按此文已見前,此處疑複見,或亦後人所引耳。宋軌七百三十六,庚申歲至今甲子歲,宋元嘉元年甲子,宋高祖第二息文帝義隆年號,為入位五年,以五除軌數,上所得積周一百四十七,餘所一厄所遭也。
丙寅歲入位七年,以七餘軌數,上得積周一百五,軌命得庚寅,主兵,其年起兵,荊州謝晦也。
癸未歲入位二十四年,以除軌數,上得積周三十,餘十六不盡,以庚申命之得乙亥,乙主饑,其年河南大饑,豫州人相食。
甲申歲入位二十五年,除軌數,上積得二十九,餘不盡十一,以庚申命之,得庚午,庚主兵馬,其年九州發兵征蠻。
乙酉歲入位二十六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八,不盡八,以庚申命之,得丁卯,丁主旱,其年大旱,不收荳麥。豫州禾粟皆旱死。
丙戌歲入位二十七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七,餘不盡七,以庚申命之得丙,丙主旱,其年淮北二州春旱,不能種稻。
丁亥歲入位二十八年,除軌數,上積周三十六,餘不盡八,以庚申命之,得丁卯,丁主旱,其年大旱。
戊子歲入位二十九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五,不盡十一,以庚申命之,得庚午,庚主兵,其年大兵。
已丑歲入位三十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四,餘不盡十六,以庚申命之得乙亥,乙主饑,其年荒,糴貴。
庚寅歲入位三十一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三,不盡二十三,以庚申命之得壬,壬主水,其年徐袞州大水,官君因勢汛舟至滑臺,虜走,後果失利也。
辛卯歲入位三十二年,除軌,即算死所遭也。以不盡法二十三,於上方除,餘三十二,以庚申命之得辛卯,辛主兵,其年魏兵至江淮。
壬辰歲,入位三十三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餘不盡,以庚申命之得已,巳巳主中興。
癸巳歲入位三十四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一,餘不盡二十二,以庚申命之得辛巳,辛主兵,其年二月二十日甲子東宮大逆。
按以上宋軌取宋文帝在位年數依法推算,穿鑿無謂,文義亦不倫,蓋為後人淺陋者所加,今改用細字附注。)

推軌之術

以天元甲寅已來,至今受命位之年,以三十二除之,餘不盡,從乾坤始數算,則得主歲之卦,知直事之辰在何辰。以甲寅年至大唐先天元年壬子,積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一百三十九,以三十六 或云以十二。 除之,積八萬六千二百八十五周,不盡十九,入家人睽軌,至元和十四年合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三十六。元和十五年庚午, 或云庚子。 積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四十七,法陽爻,以老陽數乘之,陰爻,以老陰數乘之。隨六爻陰陽多少乘訖,並之為分,各數倍分,各為坼合數也。(按上推軌之術與前文略同,而重複錯見者,蓋前為南北朝術士所發明,而此推至元和十五年則又唐人所附益也。)

中孚純坎公一 初六 冬至十一月中,廣漠風。
解純震一 初九 春分二月中,明庶風。
咸純離一 初九 夏至五月中,凱風。(按乾元序制記作景風。)
賁純兌一 初九 秋分八月中,閶闔風。
屯侯一 九二 小寒十二月節。
豫一 一 六二 清明三月節。
鼎一 一 六二 小暑六月節。
歸妹一 一 九二 寒露九月節。
升公一 一 六三 大寒十二月中,日在坎。
革一 一 六三 榖雨三月中,日在震。
履一 一 九三 大暑六月中,日在離。
困一 一 六三 霜降九月中,日在兌。
小過侯一 一 六四 立春正月節,條風。
旅一 一 九四 立夏四月節。(按此下當脫溫風二字。)
恆一 一 九四 立秋七月節,涼風。
艮一 一 九四 立冬十月節。(按此下當脫不周風三字。)
漸公一 一 九五 雨水正月節。
小畜一 一 六五 小滿四月中。
損一 一 六五 處暑七月中。
大過一 一 九五 小雪十月中。
需侯一 一 上六 驚蟄三月節。
大有一 上六 芒種五月節。
巽一 一 上九 白露八月節。
未濟一 一 上六 大雪十月節。
(按以上以四正卦爻配二十四氣,其說亦見於乾元序制記,當是易緯本文。)

冬至日在坎,春分日在震,
夏至日在離,秋分日在兌。
易緯、是類謀;以此四正之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氣。餘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日之七。正歲,三歲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六十而一周,乾象以中孚當十一月,六十中氣後十五日準兩卦,強可得十二月,餘少三日,當取十二月卦日也。右各以六日於次乃不可簡取其孤如此,非是驗也。以易緯推之無勞更算,二十四氣以成五日七分,正五日準四分之一,未消息,即為善矣。
(按以上亦當為後人所加。)

八百諸侯正月 侯三月 侯五月 侯七月 侯九月 侯十一月
小過立春 豫清明 大有芒種 侯立秋 歸妹寒露 未濟大雪
==初六 一日 六二 六日=
= 九三 十一日 九四 十六日===
==六五 二十一日 上六 二十六日==
二十七大夫蒙正月 大夫訟三月 大夫家人五月
大夫節七月 大夫無妄九月 大夫蹇十一月
初六 二日 九二 七日
=六三 十二日 六四 十七日===
 六五 二十二日 上九 二十七日=====
九卿益正月 九卿蠱三月 九卿井五月
九卿同人七月 九卿明夷九月 九卿頤十一月
==初九 三日 六二 八日===
 六三 十三日 六四 十八日===
= 九五 二十三日 上九 二十八日=
三公漸正月 三公革三月 三公咸五月
三公損七月 三公困九月 三公中孚十一月
==初六 四日 六二 九日===
 九三 十四日 六四 十九日==
= 九五 二十四日 上九 二十九日
天子泰正月 天子夬三月 天子姤五月
天子否七月 天子剝九月 天子復十一月
= 初九 五日 九二 十日=
 九三 十五日 六四 二十日==
 六五 二十五日 上六 三十日==
右是六陽月三十卦,直事日依氣定,日主一爻。
八百諸侯二月 侯四月 侯六月 侯八月 侯十月 侯十二月
需驚蟄 旅立夏 鼎小暑 巽白露 艮立冬 屯小寒
 初九 一日 九二 六日
 九三 十一日 六四 十六日=
九五 二十一日 上六 二十六日=
二十七日大夫隨二月 大夫師四月 大夫豐六月
大夫萃八月 大夫既濟十月 大夫謙十二月
 初九 二日 九二 七日
 九三 十二日 六四 十七日=
 九五 二十二日 上六 二十七日
九卿晉二月 九卿比四月 九卿渙六月
九卿大畜八月 九卿噬嗑十月 九卿睽十二月
 初六 三日 六二 八日===
 六三 十三日 九四 十八日=
 六五 二十三日 上九 二十八日===
三公解二月 三公小畜四月 三公履六月
三公賁八月 三公大過十月 三公升十二月
 初六 四日 九二 九日==
 六三 十四日 九四 十九日=
 六五 二十四日 上六 二十九日==
天子大壯二月 天子乾四月 天子遯六月
天子觀八月 天子坤十月 天子臨十二月
= 初九 五日 九二 十日=
= 九三 十五日 九四 二十日
= 六五 二十五日 上六 三十日
(按上文各卦圖,俱取五德,首一卦六爻,依日配之,以例其餘。原本多有脫落錯誤,今各依本卦補入,至策數亦有脫者。未敢妄補,姑仍其舊。)

應已上盡卦爻日,並上一同。
右是六陰月三十卦,直事日,依氣定,日主一爻。
候六甲子日中寒暑風雨,記其日占,發時方來,萬不失一。
幽冀起坎初六候之。鄭坎六四候之。青齊震初九候之。徐魯震九四候之。揚吳越離初九候之。涼益衛兌初九候之。并雍秦兌九四候之。推四正,寒不侵公者,夷兵若和氣者,解入方伯。寒氣凶,和吉,風盛雨者,坐刑殺。霧將死。若有和氣王相,三十日當沴。妖氣為賊盜。
(右是六陰卦月,三十卦直事日,依氣定,日主一爻。按此句已見前,此處重出。艮遊魂,中孚云: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孚,信也。兩陰在內,亦以五,以中和之氣候之。兩陰猶民,于君在上矣。臣在下,候行中正之道。政教信於民,故謂之中孚。兩陰者,三辰在亥,為豕,爻失正,故變而為小名言豚。四辰在丑為鱉,鱉,魚之微者。爻為正變以其大節言,魚三體。兌為澤四值天淵,二五皆坎爻如水,水以水度,浸澤所養,故吉。互體是震,震為木,二爻,巽為風,木在水上而風行之,濟大川象,君能濟於難也。

按以上乃鄭氏易義之文。毛詩、無羊篇正義亦引此文。惟缺首尾數語。而正義自浸澤以下,尚有五亦以水灌淵,則魚利。豚魚以喻小民也,而為明君賢臣恩意所供養,故吉」云云。此亦缺而未載,疑脫落也。稽覽圖內有此文者,蓋後人以此書專論卦氣起中孚之義,故引鄭氏易說附入,以相闡發,並非易緯本文,今退二字附書之。其字之脫誤,則依詩疏互為校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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